被判死刑,五个关键点证明劳荣枝“不冤”( 二 )


而且 , 就算这些杀人案件当初没有被立案、受理 , 考虑到性质的严重、情节的恶劣 , 也属必须追诉的刑事案件 , 按照刑法规定 , 报请最高检核准后 , 仍可追诉 。
五、积极赔偿不足以偿其罪
劳荣枝到案后 , 向死者家属道歉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 , 表示如果有机会 , 希望通过众筹方式给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
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 , 争取谅解 , 的确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 。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 , 并认罪、悔罪的 , 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酌定量刑情节并非法定量刑情节 。具体到这起案件 , 考虑到案件后果极其严重 , 主观恶性极大 , 就算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谅解 , 也不可能改变定罪量刑的尺码 。
法治社会下 , 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 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劳荣枝一审判死刑 , 她有权上诉争取免死 , 而司法也会依法落槌定音 , 给当事人、给公众一个正义的答案 。
□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