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暗访内蒙古交警“创收”

国务院近日在16个省份开展第八次大督查 。9月8日,央视《东方时空》报道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发现内蒙古个别地区交警执法存在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 。

该消息曝光后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继昨日内蒙古公安厅披露涉事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警方分管领导被停职之后,今日内蒙古官方又公布了三地警方的表态 。
【督查组暗访内蒙古交警“创收”】罚款次数成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
然而,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却发现,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 。
督查组暗访内蒙古交警“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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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场的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 。在罚款现场,无论是司机还是督查组人员,都没有听到交警就处罚理由给予反馈和说明 。
节目画面中,一名货车司机说:“拦下来啥也没说就说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我把行驶证驾驶证递给人家,人家给打出一个罚款单,这都习惯了 。”
督查组暗访内蒙古交警“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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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对各盟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名和通报,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做出最低数量要求 。
不过,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交管部门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 。
督查组暗访内蒙古交警“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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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连夜调查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9月9日凌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派出3个工作组赴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交警过度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降格处罚”等不规范现象突出 。忽视执法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歪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目的,严重损害了全区公安交管队伍形象,也暴露出队伍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管缺位等问题 。
督查组暗访内蒙古交警“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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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 。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起底排查,开展警示教育,签订《规范执法承诺书》 。
针对国务院大督查第五督查组暗访发现的问题,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三个盟市的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制定一系列强有力举措,积极整改 。
锡林郭勒盟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要求各旗县(市、区)公安局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对交通执法不规范等各类问题,深刻自查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盟交管支队针对执法装备、流程和科目等制定规范导则,下发至所有交管民警、辅警严格执行;组织交管系统开展全警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养成,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切实提升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