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改革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 是新发展阶段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 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 , 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 , 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 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 , 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 在全面完善产权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 。中办、国办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 , 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这些都为更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指明了方向 。
【以深化改革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一)
从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 到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 再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 这一进程体现出我们党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对市场认识的不断深化 , 也体现出推动深化改革与经济发展不断适配的进程 。
当前 ,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 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 , 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 。这就要求我们形成更高效率和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 , 实现经济在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 。尤其要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 。
更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 需以历史的维度、发展的眼光、全局的高度和全球化的视野加以理解和把握 。当前 ,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 , 这些都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 就是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趋势和现实要求 ,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 不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等 。其主要特征包括:高标准的市场基础性制度、高效率的要素市场及配置机制、高质量的市场发展环境、高水平的市场开放制度以及高效能的市场监管机制等 。
(二)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市场体系 , 但距离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仍存在明显差距 。
其一 , 市场基础性制度有待完善 。部分地区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不同类型产权等方面 , 仍存在薄弱环节 。在公平竞争、准入等方面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约束力尚不足 , 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有待构建 , 还存在“准入不能营”以及相关政策不稳定等问题 , 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还需稳步推进 。
其二 , 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依然不高 。相对于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发展需求 , 要素市场的改革步伐有待加快 , 相关部门在监管目标和改革步调上需进一步加强协调 。在增强金融市场功能、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提高土地城乡一体市场化配置水平、有效发挥产权市场功能、健全技术市场机制和加快构建数据市场等方面 , 仍有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