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改革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二 )


其三 , 市场环境仍有薄弱环节 。这主要表现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比如 , 一些审批事项权限下放无细则、缺配套、不同步 , 一些地方在优惠政策落实上打折扣 , 一些新型基础设施、新平台、新载体供给不足 。此外 , 在金融、医疗、教育等服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也需要完善 。这些都是未来一段时期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
其四 , 市场开放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相比于制造业 , 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一些领域 , 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与国际的对接不足 , 现有的国内外标准互认也不能满足服务业实现更大开放的需要 。
其五 , 市场监管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目前 ,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还相对滞后 , 在信息采集、整合、共享中 , 行业和区域分割明显 , 难以形成联合惩戒的有效机制 。一些法律法规不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要 , 相关的监管能力、手段和经验还跟不上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步伐 。
这些问题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难题” , 也有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 , 主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消除 。这就需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为重点 , 进一步加快关键领域的改革 。
(三)
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基础上 , 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 需向改革要动力、向制度求保障 。
一是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 , 在法治框架下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法治是现代市场体系高效运行的重要支撑 , 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 进一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 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 , 为激活创新创业动力、激发企业家精神和深入推进重要环节重点领域改革 , 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基础 。
二是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 , 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 。需着力清除市场壁垒 , 打破行政性垄断 , 防止市场垄断 ,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 消除影响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流动的堵点 。
三是以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市场化改革为抓手 , 重点推动价格改革 。要推进资源和服务领域价格改革 , 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 提高政府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领域定价的透明度 , 进一步促进土地、金融、产权、数据等要素市场的价格改革 , 形成市场化定价机制 。
四是以制度型开放为抓手 , 打通有利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要素流动通道 。继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贸易及监管制度 ,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畅通国内国际循环 , 深化和加速国内商品及服务市场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探索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有序跨境流动 。
五是以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为目标 , 提升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效能 。持续优化监管主体、能力、手段 , 促进形成专业化、高效化、精准化的社会治理格局;实行全国相对统一的市场准入、监管和执法规则标准 , 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强化反垄断机构的职能 , 加强对各类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同时 , 要加强大数据和信息平台建设 , 提升现代化监管手段和能力 , 不断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