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公司的薪酬保密制度于法有据吗?( 二 )


“同工同酬并不等同于同一岗位的劳动报酬绝对相等 。”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说,每个员工在学历、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技能给公司创造的价值,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情况,在合法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中新网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发现,一些生效判决书明确显示,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这一分配原则具有相对性 。
专家认为,实践中,可能因为案件具体细节差异,以及法院的地域、级别不同,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亦有发生 。
而对于公司与员工约定薪资保密,安翔认为,没有任何法律对这一约定进行禁止,“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相应的条款,密薪制本身并不违法 。”
同时,律师表示,仅以口头告知劳动者打听薪酬属于严重违纪,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安翔表示,相关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三个标准:依据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向劳动者进行告知 。
【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公司的薪酬保密制度于法有据吗?】“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或者在协议中,比如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正文条款中有这类内容,那么该约定本身有效,以此为依据对员工进行处理是合法的,现实案例也支持这样的标准 。”安翔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