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红买1600万豪宅跳单?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采访人员 吴羽
到底有没有跳单?
近日,深圳一坐拥近千万粉丝的网红“小小莎”,花近1600万买房却被质疑跳单的事情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 。
中介一怒之下把这事曝光到了网上,引发了网红粉丝的大面积脱粉,网友把网红的抖音骂到一度关号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文:对“跳单”行为零容忍!
而小小莎也对此最新做出回应 。
被质疑“跳单”的事件回顾
事情是这样的,链家的中介朱小姐为小小莎带看了一套报价1620万的房子,但双方并没有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 。
小小莎的需求是:第一,把房价谈到1500万;第二,中介费低一点,别的家也有收2-3万的 。
中介谈完的结果是:第一,房价是1620万,业主不同意降到1500万;第二,中介费要收1%,也就是16万左右 。
随后小小莎通过别的渠道,以1568万元的成交价、9万元的中介费买下这套房 。
朱小姐质疑小小莎这是“跳单”,将其个人信息曝光后 。此事一出,中介从业人员集体刷爆该网红短视频留言栏,同时在朋友圈火速传开 。
小小莎因此一夜之间掉粉100多万,甚至被迫“关号” 。
中介怒了:相当于吃霸王餐
《民法典》明确禁止"跳单"
跳单,一般指买家跳开中介,利用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直接与业主达成交易,以达成省去大额中介费用的目的 。
让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跳单”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以前的合同法中是没有关于“跳单”的法律规定的,只能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民法典》新增中介服务合同的规定,并明确禁止“跳单” 。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生效后,即便合同双方未约定跳单行为,当事人构成“跳单”的,中介公司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直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
因而,不少中介表示,小小莎的这种行为就是“跳单”,相当于吃霸王餐 。
网上也刷屏该事件,有网友认为,销售带你找房看房有时间成本,自己享受了大中介找找房源、看房的资源,又转头找小中介签约,即使没有跟大中介签任何合约,从道德意义上这叫做白嫖,白嫖可耻 。
但也有网友支持小小莎,认为哪家便宜买哪个没毛病……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对“跳单”行为零容忍!
随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发文表示,对跳单行为零容忍!
文中表示,无论遵照法律法规,还是遵从公序良俗,雇佣他人服务,劳动付酬,天经地义 。不然农民工兄弟集体讨薪的新闻为何每每让整个社会为之动容 。对此,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已于第一时间关注此事件进展,如该客户“跳单”行为属实,深房中协会第一时间将其列入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失信客户名单”,即使她是百千万级网红,深房中协也都将启动维权程序,坚决维护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及会员的合法正当权益!
小小莎回应:我和链家没有签约
【深圳网红买1600万豪宅跳单?】等待法官判决
资料显示,小小莎在抖音坐拥超600万粉丝,在微博粉丝近300万,两个平台的粉丝合计近千万 。
而抖音目前已经因此暂时停更 。
小小莎在1月27日作出最新回应:《遭遇中介全网网暴150小时后,我想说......》 。
文中,小小莎表示,她没有和链家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情况,这套房源也并非某壳系的独家房源 。肯定货比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