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代言人需配合清退(图)
【P2P代言人需配合清退(图)】P2P代言人需配合清退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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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 。公告称 , 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 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 , 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 。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 作出不实宣传 , 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 , 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 , 自即日起 , 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 , 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 , 尽快联系我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 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 , 将依法追责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 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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