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炒鱿鱼”后续!

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炒鱿鱼”后续
年关将至 , 忙碌了一年的人们 , 特别是那些习惯了“996”“007”的“打工人” , 终于可以暂时抛下工作中的职业身份与许多关乎现实的东西 , 只享受当下的欢聚 。不过 , 有人却因为拒绝了公司提出的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 , 而被开除 。经劳动仲裁 , 劳动者获赔19.4万元 , 公司不服 , 又将劳动者告上了法庭 。
01春节拒带电脑回家被开除
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 , 工作4年后却莫名地被公司开除了 。在开除通知中 , 公司列举了他的“罪状”: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 。原来 , 2019年春节前 , 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 , 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 , 遭到拒绝 。
【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炒鱿鱼”后续!】更令公司不满的是 , 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 , 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失联” 。小张则认为 , 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 , 没有义务工作 , 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 , 包括春节假期11天 , 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
在午休时间的认定上双方也出现了分歧 , 公司认为 , 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午休时间为中午12点半到13点 , 而小张最近半年都是从11点半就进入午休状态 。对此 , 小张却表示 , 在实际工作时间安排上 , 公司并未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
此外 , 公司称小张还存在恶意拖延劳动任务的行为 。2019年7月24日 , 公司通知小张次日上午9点到客户公司 , 小张却拖延至中午才到 。小张对此解释道 , 收到通知时他已下班 , 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他先回公司拿了电脑 , 这才导致迟到 。
如此被开除 , 忿忿不平的小张申请劳动仲裁 ,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4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 , 获得支持 。对此不认可的公司又将小张告上法庭 , 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
02法院: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 原告提出的三项违规行为 , 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 , 现实中确实存在工作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的情形 , 原告该要求并无不妥 , 但被告处于休假状态 , 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 , 故其拒绝携带电脑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何况 , 27天的休假亦出于正当手续与流程 , 并非原告主张的“失联”状态 。
针对午休时间的争议 , 被告确认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 自上午9点至下午5点半 , 则其应当知晓午休时间为半小时 , 被告本人亦认可部分午餐时间超过正常合理时间 , 故可以认定该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 但尚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 。至于原告主张被告未能按要求及时向第三方提供劳动 , 系其返回公司拿取电脑这一客观原因所致 , 并非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
综上 , 上海浦东法院认定 , 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的三项违纪事实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 原告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 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