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发布中不宜出现“恶意讨薪”式非法治词汇 | 新京报快评


政务发布中不宜出现“恶意讨薪”式非法治词汇 | 新京报快评
文章图片
▲图源网络 。
“恶意讨薪”一词火了 。
据媒体报道 , 2月6日 , 甘肃省合作市某政务号发布文章《工头爬塔吊讨薪被行政拘留10天》 。文章披露了2月5日上午10时40分警方处置的一起包工头爬上塔吊讨薪事件 , 结尾写道 , 对用跳楼、跳塔吊或暴力极端行为恶意索要工资的违法行为 , 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对以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名聚集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恶意讨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
消息一出 , 引发热议 。2月8日上午 , 甘肃甘南州官方回应称 , 该警情信息发布过程中 , 用词不当、表述不准 , 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 反映出合作市公安局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不严肃、干部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对此 , 州委、州政府负有领导责任 。目前 , 联合调查组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工作 , 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政务发布中不宜出现“恶意讨薪”式非法治词汇 | 新京报快评
文章图片
▲甘南州官方回应的截图 。
“用词不当、表述不准” , 甘南州官方对于此事的定性 , 无疑契合了公众期许 , 也起到了“舆情灭火”之效 。
警情通报或政务发布 , 措辞必须规范缜密 。可就这事看 , 当地有关方面最初抛出的“恶意讨薪”说法 , 明显有失妥当 , 也难免给人执法立场跑偏之感 。
【政务发布中不宜出现“恶意讨薪”式非法治词汇 | 新京报快评】从法治角度讲 , “恶意讨薪”的表述显然不是什么法治语汇 。法律概念上的“恶意” , 跟很多人玩的“感受到满满的恶意”梗里的“恶意”大不相同 。在合同法领域与诉讼概念范畴 , 无论是“恶意串通”还是“提起恶意诉讼” , 恶意都是指行为人没有合法的权利基础却故意捏造假象、会对他人正当权益造成非法侵害的行为 。
正因如此 , 有些法律人士认为 , “恶意”和“讨薪”的组合搭配不妥 , 因为讨薪者的“薪”是客观存在的 , 所以就算行为上有不当 , 也不能反推出其主观上有“恶意” 。
政务发布中不宜出现“恶意讨薪”式非法治词汇 | 新京报快评
文章图片
▲涉事工地图片 。图源原政务号微信文章 。
从社会情感讲 , “恶意讨薪”对讨薪行为的负面性评价 , 也很难为公众情绪所接受 。究其原因 , 讨薪往往是欠薪的“树”上结出的“果” , 先有欠薪 , 后有讨薪 , 在此类纠纷中 , 欠薪者与讨薪者的博弈经常是强弱立判 。也因如此 , 公众倾向于给予讨薪行为更多理解与包容 , 对带有主观恶意的欠薪不给行为零容忍 。
不只是大众情感维度 , 这些年来 , 从建筑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 , 到刑法中设立罪名“恶意欠薪罪” , 到司法部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 , 再到国务院颁布我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国家明确要实现违法欠薪“两清零”目标 , 都旨在为农民工等群体讨薪提供强力保障 。
在此背景下 , “恶意讨薪”内嵌的贬抑性色彩 , 跟国家政策法规对合法讨薪行为的“撑腰”姿态未免有些不同调 , 激起非议在所难免 。有些网友就调侃:“别人善意欠薪 , 你们凭什么恶意讨薪?”这话不尽确切——根据甘南州的通报 , 涉事工地涉及38名农民工 , 工资已按月全部兑付 , 所谓讨薪是因工程承包方之间经济纠纷而起 , 但“恶意讨薪”的表述让不少人难以接受 , 却是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