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怎么写知识(如何撰写案例分析)( 五 )


3.撰写疑难复杂性案例的方式
疑难复杂性案件 , 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复杂、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争议较大、各方提供的证据错综复杂 , 判断难度极高 。二是经历过的诉讼程序复杂 。如有的案件二审多次发回重审 , 有的经历了一、二审后 , 检察机关抗诉再审 , 或者经历多次再审 。三是法律关系等复杂 , 你中有我 , 我中有你 , 各种利益相互交织 , 往往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定 , 有时法律规定之间不尽一致 , 需要对不同阶位的法律规范的效力作出判断 。四是前三种情况存在两种或同时存在 。 因此撰写此类案件首先是要对案件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进行梳理 , 厘清每一节事实之间的关系 , 事实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通过梳理可以让读者清楚了解到案件事实的脉络以及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利益之争点 。其次 , 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及审理重点厘清 。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 , 一般都是法院审查的重点 。但在行政案件中 , 特别是行民交叉的案件 , 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是必须审查的内容 , 但有些合法性的问题对原告、被告均不利 , 各方当事人有意避之 。法官在审理中对当事人避之的合法性问题仍须列为审查的重点 。再次 , 若有关诉讼程序问题存在争议或者存有疑点的 , 应先对诉讼程序问题进行论述;若对认定事实或者证据有争议的 , 再对事实或证据的争议问题进行论述 , 从而确定能够认定的事实 , 排除不能认定的事实 , 或纠正对事实的错误认定 。在事实确定的基础上进行有关实体问题适用法律的论证 。最后 , 得出对案件应如何处理的结论 。撰写新类型案例的方式 新类型案件是指缺少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规制的纠纷案件 。其特点有四:一是法律关系新颖;二是法律规则不明确;三是相关经验匮乏;四是社会高度关注 。发布此类指导性案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统一司法政策 , 各地法院裁判统一 。此类案件的撰写方式与撰写典型性案例的方式基本相同 。
4.撰写总结审判经验案例的方式
传统撰写案例评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评析文章由案件事实和法理分析两个部分组成;二是评析文章由案件事实、法院裁判情况、法理分析三个部分组成 。这两种写法主要是对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 但难以反映法官办案的全部过程 。
法官办案并不是读完起诉状、答辩状、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 就能完全了解案件的情况 。而是通过审阅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 进行梳理后大概了解案件的基本脉络及法律关系、利益争议点等问题 , 同时还会产生很多疑问 , 发现蹊跷的问题 。通过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法官发现的疑问 , 设定庭审提纲或者听证、询问提纲 , 在庭审、听证、询问中 , 对当事人进行提问 , 通过他们的陈述、辩解、辩论、对质 , 以及对相关的证据的审查等方式 , 解开疑团 , 消除疑问 , 从而认识案件的真相 , 再从法理上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 , 法庭认为的审查重点问题进行论证 , 最终作出裁判的一个完整的过程 。这种撰写案例的方式 , 与传统的案件评析方式有很大的差别 。一是反映法官审理案件从何处开始入手 , 如何发现问题 , 分析问题 , 如何适用法律 , 如何作出裁判 。为审理以后类似案件积累经验 。二是可以通过当描述事人的陈述、辩解、辩论、对质等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过程 , 从而帮助确定法官对证据效力的内心确信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打下一定的基础 。同时 , 也会从中对不同心态的当事人陈述、辩解、辩论言语的真实性判断提供有益的帮助 。三是审理的过程也是学习法律和其他知识 , 从而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 , 对有关历史、文化、经济等进一步了解 , 为阅读者提供有益的审判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