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 )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公司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
(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
(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部门,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
(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 。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
①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车间领导 。
②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厂领导、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由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
③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安全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并存档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
④安全领导小组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
⑤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日期、基本情况、类型等级、治理情况等内容,并妥善保存 。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1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至少保存3年 。
7.2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各级(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
7.3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
7.4隐患治理及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 。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