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中国维和部队概况)

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中国维和部队概况)中国维和部队,是中国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国际法准则,派出的军事部队 。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 。应联合国秘书长请求,中国自1990年开始,每年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执行维和任务 。维和警察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 。
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中国维和部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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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4日,中国第九批赴南苏丹(瓦乌)维和部队第二梯队166名官兵顺利抵达任务区,标志着中国第九批赴南苏丹(瓦乌)维和部队全部部署到位 。[1]
11月15日,中国第14批赴苏丹达尔富尔维和工兵分队授勋仪式在位于法希尔超营的中国营区举行,225名维和官兵全部荣获联合国“和平荣誉”勋章 。联合国和非洲联盟驻达尔富尔特派团(联非达团)特别代表玛玛波罗先生、副司令卡默德少将、民事总参谋长卢克·姆拉巴先生、各出兵国指挥官、苏丹军政要员、华人华侨代表等300余人出席授勋仪式 。
部队任务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哈马舍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 。80年代末期以前的维和行动,都是以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为基本依据的 。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对联合国近四十年的维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维和原则
尽管《联合国宪章》没有对维和行动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历经近60年的实践探索,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以下四条公认的维和行为准则:
一是合法原则 。即维和行动必须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必须获得正当授权和明确的任务;维和部队通常要由安理会或联合国大会授权建立;联合国维和人员必须接受联合国授权指挥;等等 。根据这些原则,当前美国在伊拉克的军事行动不属于维和行动 。联合国官方网站还指出,由于美国在朝鲜战争中建立的所谓“联合国军”并不受联合国指挥,也不属于联合国维和部队 。
【维和部队是干什么的(中国维和部队概况)】二是同意原则 。即维和部队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理事国中,最少有九个国家赞成,而且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五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而且,联合国维和行动只有在冲突各方同意之后才能进行,维和部队由哪些国家组成,采取哪些维和措施,事先应得到冲突各方的同意,以免联合国维和部队成为新的冲突一方 。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
三是中立原则 。参加维和的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 。维和部队不同于普通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 。它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 。但也曾有过违背此原则的维和行动 。如1999年北约空袭科索沃后,安理会决定在科索沃部署“国际安全存在” 。但北约一些部队偏袒阿族的“科索沃解放军”,推迟解除收缴其武器的日期,结果导致多起针对塞族的暴力仇杀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