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游回应东京奥运旅游者退款难:口头曾诺下月退款顾客:空头支票( 二 )


徐先生购买的仅为门票 , 但退款时也被要求扣除所谓的“手续费”(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采访人员调查采访发现 , 大部分消费者都被要求扣除15%以上的折损费或者手续费 , 且剩余费用要分两次退还 。少数去凯撒旅游北京总部当面沟通情况的消费者说 , 凯撒旅游的一名主管人员告知他们会在下个月底退还全部费用 , 但没有签订正式的纸质文件 。北京的黄先生(化名)说 , 感觉这样的承诺听着像“空头支票” 。他说:“给我的承诺是2021年4月30日之前无损退款 , 就是1块钱手续费也不会收 。但是我在的群里面好像都被收了手续费 。但我现在也联系不上他们更高层的领导了 , 只能通过跟我对接的客服传达这个主管人员的意思 。”
按照消费者和凯撒旅游签订的合同 , 消费者在行程开始前提前29天提出解约 , 最多只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 。为什么凯撒方面提出了至少15%的折损费?而且不同消费者的折损费用还不一样?
采访人员拨打凯撒旅游官方客服电话 , 客服人员说他们无法提供事件的解决方案 , 只能把消费者的问题记录并反馈 , 后续会有专人“一对一”对接解决 。该客服人员说:“具体的我们不太清楚 , 因为这都是有专人处理 , 有专门部门的人去做的 。我们没有相关信息 。客服方面不处理订单 , 协助消费者找一个新的对接人是我们可以做的 。”
对此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认为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 合同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但凯撒旅游以模糊的折损费为由 , 要求扣除消费者的部分款项是站不住脚的 。
宋竟一分析:“因为消费者购买旅游套餐交付款项的义务已经履行 , 而经营者(旅行社)还没有开始实质上履行合同 。消费者有权依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第14条解除合同、终止履行 , 并要求退费 , 这是没有问题的 。依据合同 , 凯撒旅游要扣费部分费用 ,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凯撒旅游需提供相应证据 , 而且是已支付不能退还的证据 。如果凯撒旅游方面仅给出一个折损费的模糊说法 , 是站不住脚的 。”
面对目前事情得不到解决的僵局 , 宋竟一呼吁消费者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她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 合法权益如果受到损害 , 可以向消协申请调解 。但因为调解只能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去做 , 不能强制调解 , 所以如果消费者遇到蛮横的商家 , 有时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
目前 , 包括卢女士、彭女士、徐先生等在内的消费者已经通过消协、市长热线等渠道反映过此事 , 但没有和凯撒旅游达成一致;有的还向法院提起诉讼 , 目前还没有得到受理 。事情进展 , 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