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内衣广告疑涉“软色情” 网友:令人作呕!平台该负责任吗?( 二 )

律师:拍摄者、上传者、平台都应承担责任
“首先,图片本身不管是色情还是情色,在未成年人的语境之下都是不可以用的,在法律上都是被禁止的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表示,“软色情”之于未成年,既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 。
不少网友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家长、网店、购物平台都没有好好地保护这些孩子,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
对此,安翔表示,家长、学校、监管部门、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是共同责任,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规定 。企事业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要考虑到自己的经营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否有所侵害 。
而购物平台上的这种图片,无论是对图片的拍摄主体,还是对购买这些商品时看到图片的未成年人,都构成侵害 。
安翔称,拍摄过程中是否取得了监护人的同意也值得关注,如果监护人为了挣钱同意让孩子拍这样的照片,相当于以侵害自己孩子的方式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这种监护人本身就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当被有关机关纠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从民事责任角度出发,律师表示,如果有未成年人看到了这些图片,身心受到伤害,他们的监护人也可以要求图片的拍摄制作者、上传者和平台管理方三方进行民事赔偿 。
此外,广告必须要以健康的方式来提供内容,不能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这也是广告法的明文规定 。
“从图片的拍摄制作者,图片的使用者,到最后的平台的管理者,这几方都有责任,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对他们进行查处 。”安翔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