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北京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查处( 二 )


为做好车辆回收工作 , 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外公示了本市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清单 , 以及回收网点的信息 。各区政府将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旧车 。市商务局也将动员、协调车辆拆解厂家定期对查扣车辆、各区政府集中清理的“僵尸车”进行无害化拆解处理 。
车辆处置细化到街乡社区11月1日起启动执法检查
《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要求 , 各区政府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 , 分区域、按网格扎实做好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 。街道乡镇、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的形式 , 倡导车主及时处理已弃置的废旧车辆 , 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 。同时 , 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场地) , 合理调配停放场地 , 满足报废车辆回收和暂存需求 。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 , 对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 依法扣留 , 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
超标电动自行车存在多种安全风险隐患 , 请车主尽快通过上述渠道合理处置车辆 , 共建首都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