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 二 )


四川成都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改装改型、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等重点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至9月30日 。
河北石家庄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 将持续至2021年12月31日 。
除了交警现场执法管理外 , 在未来 , 电子警察或将应用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中 。在合肥 , 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动智能交通三期项目建设 , 系统建成完善后 ,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或将被纳入电子警察摄录交通违法事项 。
安徽蚌埠交警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过程中曾表示 , 整治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出行意识 , 整治绝不是一阵风 , 会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教育和处罚力度 , 为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除了加强道路监管 , 各地也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违停行为的管理 。
强化监管电动自行车违停行为 , 原因之一是防范火灾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今年7月发布的信息显示 , 今年以来 , 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6462起 , 电气故障和自燃是主要原因 , 分别占电动自行车火灾总数的62.1%和23.5% 。
此外 , 超载使用车辆 , 非法改装控制器 , 将体积大、容量小的铅酸电池非法改装成体积小、容量大的锂电池 , 也容易导致电池出现“热失控” 。“飞线”充电、室内充电、楼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行为 , 也极易引发火灾 。
近年来 , 为了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乱象 , 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物业都采取了一些举措 。今年 , 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拒不改正的 , 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
消防部门提醒 , 广大市民需要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六不准”原则(不准停放在楼梯间 , 不准占用消防车通道 , 不准乱拉乱接充电线路或长时间充电 , 不准在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 不准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池和充电设备) , 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 , 千万别只顾“方便”忘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