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公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三 )


九、江西省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案
2021年1月,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反映的江西省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1月25日至30日期间,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征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且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在沪昆铁路908公里375米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穿越线路进行定向钻施工,导致铁路路基排水沟破损,影响铁路路基稳定 。
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规定,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十、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案
2021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市T201-0122宗地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工程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三名架子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
【国务院安委办公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401.94.7的规定,给予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