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费不再计入医保 个人账户 “亏”了吗?( 二 )


目前,多数地区已经将一些大病、慢性疾病的门诊治疗以及日间手术等纳入到统筹支付范围,北京、上海、浙江、广州、青岛、厦门等地也都渐次开展了个人账户制度改革与门诊费用统筹的探索 。王震认为,从效果看,这些改革提高了参保人的门诊待遇水平与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
问题三:家属在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红利?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
浙江省早在2017年就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 。去年,山东和福建两地也陆续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家庭共济 。
“强化医保基金的共济性是此次职工医保个账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王震看来,家庭共济从地方自发试点走向全国也折射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向纵深持续推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
王震表示,家庭共济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惠及更广人群,发挥更大作用,未来还可延伸到更多与医保相关的领域 。
“可以预见,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进一步细化落实,不仅将实现应保尽保,也将更加高效、精准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药需求 。”王震说 。
对于网友关心的父母异地就医能否享受子女账户的问题 。王震表示,这还有待于实施细则以及各地政策来具体规定 。
一是职工与家属在同一地居住,家属到外地就医能否使用职工个人账户?比如职工与家属都在山东居住和参保,家属到北京就医能否使用职工的个人账户 。
二是职工与家属不在同一地居住,家属在职工参保地之外的其他地区能否使用职工的个人账户就医?比如职工在北京参保,家属居住在山东,家属在山东就医是否可以使用职工的个人账户 。
【单位缴费不再计入医保 个人账户 “亏”了吗?】这两个情况都涉及到门诊费用的异地结算问题 。至于异地就医的结算政策,还有待于各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