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原工会主席集资诈骗逾21亿,“一言堂”董事长“公款”炒股( 二 )


案发后 , 中兴通讯公司全部垫付了未清退的资金 。
“一言堂”董事长“公款”炒股
在何某梅的对外投资中 , 有很大一部分是参与股票投资 。
2015年3月至2016年底 , 兼任中兴通讯公司工会全资控股的中兴宜和公司董事长的何某梅 , 在未经过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 , 指使担任中兴宜和公司财务总监的季某 , 分多次将中兴宜和公司对公账户资金累计3.901272686亿元转账至个人及公司账户 , 用于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购买房地产、购买理财产品、退还所募集理财款本息等活动 。
胡某受何某梅指示 , 接收中兴宜和公司账上转入的资金并转出到指定账户 , 管理被挪用的资金和进行股票操作 , 保管所借用的个人银行卡及网银U盾 , 以被挪用的资金退还员工理财本息 。事后 , 何某梅将挪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陆续归还至公司账户 。
何某梅能够挪用巨额资金对外投资 , 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所在公司董事会形同虚设 , 基本成为何某梅的“一言堂” 。
根据相关证词 , 2016年上半年 , 何某梅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中兴宜和公司出资参与外部股票定增的项目 , 会上讨论很激烈 , 很多董事都不同意公司出资参与 , 最后会议没有形成任何决议 。
按照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制度 , 何某梅拥有资金的终审权 , 只要是中兴宜和公司的资金 , 无论金额多大 , 只要何某梅审批同意就可以支付 。如果中兴宜和公司对外有正常的合同交易 , 只要能够提供合同 , 就能正常支付 , 不需要董事会决议 。
因此实际上 , 中兴宜和公司所有资金的使用相当于何某梅一个人说了算 。
中兴宜和的另一位董事则在证词中表示 , 其2014年8月兼任中兴宜和公司董事的 , 没有接到中兴通讯公司的相关文件或领导的知会 , 只是中兴宜和公司总经理贾某找他要身份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才被告知成为了中兴宜和公司董事 。他没有参与过中兴宜和公司的日常管理 。中兴宜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未变过 , 一直是何某梅 。
“中兴宜和公司是中兴通讯公司工会的子公司 , 和中兴通讯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中兴宜和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中兴通讯公司工会 , 工会的资金来源是中兴通讯公司的划拨 , 划拨标准是员工工资总额的2% , 但实际上 , 中兴通讯公司是按照工会的资金预算来进行拨付的 。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制度我不清楚 , 我认为需要中兴通讯公司的监管 , 因为中兴宜和公司财务总监季某的人事关系是挂在中兴通讯公司财务监控部的 , 属于中兴通讯公司的外派干部 , 理论上 , 季某要负担中兴宜和公司财务支出的监管责任 。”该董事表示 , 但实际上 , 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支出是脱离了中兴通讯公司监管 , 也脱离了中兴宜和公司董事的监管 , 成了何某梅的“一言堂” 。
虽然何某梅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了天量资金炒股 , 但是最终结果并不顺利 。侦查机关对何某梅所借用的股票账户盈亏情况以2017年7月12日为节点进行统计 , 总计亏损78002271.20元 。
此外 , 在2011年12月29日至2015年4月8日期间 , 何某梅利用其身为中兴通讯公司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 , 指使手下工会干事以向中兴通讯公司员工发放保险理赔款的名义填写借款单或直接填写报销单 , 由其审批后从中兴通讯公司账户向魏某等十人转款共计310万元 , 用于支付其住所及其经营酒店的装修款、借贷给他人、其个人出资成立的重庆云泰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 或者经其他账户转账回其本人账户后供个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