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杀害女婿一家案再审开庭!

_本文原题是:“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再审开庭,被告女儿出具谅解书引质疑
2021年8月20日9时30分,“男子杀女婿及亲家三人”一案再审于四川省绵阳监狱开庭 。被害老人邹某海、杨某芬的多名兄弟姐妹从吉林赶到绵阳,作为家属代表参加庭审 。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案再审开庭!】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邹鹏(化名)和父母邹某海、杨某芬三人2019年1月在四川成都彭州市一处住宅内被人用刀捅杀,行凶者系邹鹏岳父张志军 。此前,邹鹏与妻子婚姻趋于破裂,早已分开居住 。而在案发当天,因孩子的带养问题,邹鹏一行三人上门与岳父母发生争执,其间发生了命案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张志军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在改判理由中,二审法院提到,“被害人不期而至抢夺孩子……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但被害人近亲属一方对此并不认可,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
据澎湃新闻了解,谅解书为邹鹏妻子张钰及其女儿(张钰代签)出具 。该案二审中,检方曾指出该谅解书实质是“帮自己父亲求情”,未取得邹某海、杨某芬亲属的谅解 。
根据被害人亲属一方此前向法院提交的申诉书,其申诉的焦点问题为:被害人是否上门“抢夺孩子”、存在激化矛盾的过错,张志军杀人是否有预谋和计划,其自首是否存在或是否足以从轻处罚,张钰谅解书采信问题等 。
杨某芬哥哥杨立军告诉澎湃新闻,相信此次再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无论结果如何,均不会原谅张志军,“会申诉到底” 。
凶犯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对于该案,成都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志军因家庭纠纷持尖刀连续捅刺他人胸部腹部数刀,致被害人邹鹏、杨某芬、邹某海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此案因家庭纠纷引起,双方为争夺孩子发生争执,被告人并未面对我国刑法规定的不法侵害,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且其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无论是否预谋犯罪,均不影响定刑和量刑;张志军系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当庭认罪,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成都市中院据此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一审判决后,张志军上诉 。其辩护人辩称,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害人有过错;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张志军有自首、认罪悔罪,获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本案不属于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案件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
澎湃新闻获得的二审出庭检察员意见书显示,检方认为,在面对一般性的家庭纠纷矛盾,被告人有意识地选择使用杀伤性很大的剔骨刀向被害人捅刺 。
现场勘验显示,被害人杨某芬脱掉双鞋着袜仰卧在沙发上,可疑推断她当时不是急着要走,而是想坐下来交流 。当时应是家庭矛盾,未构成紧迫的不法侵害 。被告人虽事后报案、现场等待,但在事中得知伤害结果已经发生时并未有效救助,反而采用相同手段和方式造成结果扩大 。
同时,三被害人并无过错 。房屋是张钰、邹鹏共同所有,几人敲门进入并无不当;从邹某海、杨某芬乘车记录来看,两人从吉林到四川行程紧凑,与他们离开老家向同事朋友所说“去成都看望孩子”形成印证,被告人一方所提“目的可疑”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从此前两名老人给邹鹏、张钰夫妻的汇款买房、买车来看,“不能说对张钰和孩子不管不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