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箱“扩容” 巨灾保险“减震器”功能提效

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散机制成为我国织密巨灾风险“保障网”的重要着力点 。在今年的山西、河南暴雨中,保险业在灾后经济补偿和恢复重建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业累计赔付超6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2021年河南强降雨,保险业预计赔付超1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 。
在应对自然灾害的风险保障中,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但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方面表现为巨灾保险产品不够丰富;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渠道尚未建立,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可以在制度创新、产品设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谋求突破 。
面对灾害天气
保险业发挥“减震器”功能
10月2日至7日,山西多地出现大范围降雨,局部地区遭受严重雨涝灾害,直至15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终止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10月10日公布的数据,严重洪涝灾害已致山西全省11个市76个县(市、区)175.71万人受灾,12.0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84.96万亩农作物受灾,1.7万余间房屋倒塌 。
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保险业再次冲在前线 。灾难发生后,多家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启动了大灾应急预案,开放绿色理赔通道,相关报案涉及车险、意外险、企财险、工程险、家财险等 。据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8日,各财产保险公司受理各类理赔案件约3477件,车辆损失估损金额约1599.54万元,其他财产估损金额约4792.81万元 。
今年夏天多地发生暴雨,也再度引发业内对巨灾保险的关注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业累计赔付超6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 。今年的河南强降雨,保险业预计赔付超1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 。
在保险赔付当中,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因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 。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最直接的作用是经济补偿 。在各类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开展理赔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拿到赔款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全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近5年来,地震巨灾保险已累计支付赔款7374万元,为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
巨灾保险制度稳步推进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为减灾救灾、民生保障等提供了有力支持 。“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强调了巨灾保险的重要作用 。
2013年银保监会批准在云南省和深圳市进行巨灾保险试点,目前宁波、黑龙江、厦门、广东等多省份、地区相继开展巨灾保险制度的探索 。一些巨灾保险创新采用指数保险的模式,即政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当降雨强度、台风风速达到或超过触发巨灾的预设阈值时,保险公司不需要查勘定损,即可向政府相应保险赔付金额,用于灾害救助、灾后重建和社会救济,提高救灾效率 。
近期,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又迈出实质性一步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有意愿的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10月1日,由中再产险发起的巨灾债券在香港成功发行,这也是香港地区发行的首只巨灾债券,开创了在港设立特殊目的保险公司进行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先河 。该债券主要保障标的为国内台风风险,募集金额3000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