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介入!二房东卷款千万跑路涉及上百位租客( 二 )


具体到每个租客的沟通安置 , 自如也会组成专项团队 , 委派专人进行跟进 。”
北京链家方面表示 , 将垫付该事件房源所涉客户的全部损失 , 且两套涉及的房源为普租业务 , 即直接与房源业主签订的合同 , 目前已解决 。
我爱我家方面则回应 , 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协助调查 , 不会强行要求租客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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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实际上 , 怎么租房、在哪租房、找谁租房……这些围绕着“租房”的种种问题是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然而 , 其中隐藏的“陷阱”也往往让租客难以招架、束手无策 。

那么 , 针对“北京望京二房东跑路”事件 , “二房东”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分析:“从刑事的角度来讲 , 如果‘二房东’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租金的目的 , 而且伪造了房产证 , 假冒房主来出租房屋、骗取租金 , 达到入罪金额标准的时候 , 涉嫌构成诈骗罪 。从民事的角度来讲 , 如果他是以‘二房东’的身份进行转租 , 也就是他没冒充自己是房主 , 而是说‘我就是二房东’ , 这个时候就要看原来的房主对他的转租行为是否知情并且同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非法进行转租的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二房东’如果没有经过房主的同意就进行了转租 , 这个时候房主是可以解除他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的 。”
那么 , 什么样的“转租”合理合法?
早在2017年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起草和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就曾明确 , 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 , 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的 , 应当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
而面对“二房东跑路”这种老套路的租房乱象 , 今年8月公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 除了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外 , 也对个人转租当“二房东”的行为进一步予以规范 , 即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 , 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成为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后 , 应当取得营业执照 , 还要经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警方已介入!二房东卷款千万跑路涉及上百位租客】3
律师:暴力清退租户不合法

中介应当承担失职责任

回到“北京望京二房东跑路事件”本身 , 看上去似乎只是“二房东”张某个人和租客们的矛盾 , 但让很多人不解的是 , 张某一个人竟能从中介租来这么多套房屋 , 中介难道不会起疑心吗?

采访人员随即以租户身份向一位房产中介经纪人咨询了位于望京某小区的若干套房源 , 该经纪人介绍 , 公司对同一人租多套房并没有限制;如果要转租 , 则需要跟房东具体协商 。
尽管经纪人此前曾强调 , 房子不能私下转租、不能存在“二房东”的角色 , 但跑路的望京“二房东”张某还是靠着这些中介的房源坑了百余位租客 。对于“二房东”的转租行为 , 中介是否要间接承担部分监管责任?北京链家在声明中称:“此事的发生 , 我们有不可推卸的核查责任 , 我们将以此为鉴、加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