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 怎能如此随心所欲


店大欺客 怎能如此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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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采访人员 胡建国
近日 , 因苹果新产品不再赠送适配充电器 , 来自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的学生们组队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 , 请求苹果公司交付手机充电器 , 并承担违约责任 , 支付另行购买适配器的费用 。此案于9月一审开庭 , 目前仍在补充证据和书面材料阶段 。
该事件源于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学生小方去年11月买了一部“iPhone 12 Pro Max”手机 , 发现该手机未配充电器和耳机后 , 她没有沉默 , 不仅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 , 还与苹果公司现任CEO Tim Cook进行了邮件沟通 。
看似一个电源适配器不值多少钱 , 也并非什么大事 , 但这次学生组队状告苹果 , 却事关一个数以万计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中国作为苹果公司最为重要的市场 , 却往往最不被重视 , 希望这次状告能够给予苹果一定的警示作用 。
其实从iPhone 12系列开始 , 苹果手机的产品包装盒里不再配备电源适配器和耳机 , 苹果单方解释是出于环保的考量 , 实际却有降低生产成本、兜售无线充电器等之嫌 。可以想象 , 顾客单独购买这部分配件 , 日积月累对于苹果来说并非小数目 。
更让人担忧的是 , 跟随苹果的“环保”脚步 , 一些其他厂商也以环保为名 , 开始“减配” , 进而影响了更多的消费者 。法学生们起诉苹果不送充电器 , 一旦得到法庭的支持 , 实际受益者将是更多的消费者 。因为充电器作为电子产品的必需品 , 随机附带是厂商必须履行的义务 , 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获得完整的体验 , 而并非可以像苹果这样 , 店大欺客 。
依据民法典 , 苹果公司不再附随电源适配器的条款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 不构成合同的内容;电源适配器是手机的从物 , 应当履行交付义务;苹果公司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缺乏显著性提示 , 存在欺诈的行为 。
除了在国内引发辩论 , 苹果取消充电器在全球范围都有较大争议 。巴西消费者权益组织上半年对苹果开出200万美元罚单 , 约合1276万元人民币 , 认为其取消充电器的做法违反消费者利益 。
类似跨国企业采取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案例还不少 。2019年初 , 因携带零食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阻拦 , 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2019年9月12日 , 据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消息 ,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 。该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
对于此次状告事件 , 我们期望从一个微小的细节开始 , 以一个消失的充电器为起点 , 以法律为武器 , 去争取并捍卫消失已久的消费话语权!
【店大欺客 怎能如此随心所欲】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