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2部分:机车、动车组》等7项铁道国家标准正式颁布

本文转自:国家铁路局
近日 , 由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的《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2部分:机车、动车组》等7项铁道国家标准 ,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正式发布 。7项标准中新制定1项 , 修订6项 , 将于2022年7月1日实施 。该7项标准是中国铁路技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其发布为铁路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提供了技术依据 , 对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提高产品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2部分:机车、动车组》等7项铁道国家标准正式颁布】《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2部分:机车、动车组》(GB/T 37863.2-2021)为首次制定 。标准规定了机车、动车组牵引电传动系统的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 适用于交流传动机车、动车组牵引电传动系统 。标准明确了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保护要求 , 给出了系统的特性曲线及试验方法 。牵引电传动系统是轨道交通机电能量转换的关键部件 , 本标准填补了轨道交通领域机车、动车组牵引电传动系统标准的空白 , 可有效提升机车车辆动力品质、改善控制特性、促进节能降耗 。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电气隐患防护的规定》(GB/T 21414-2021)是对《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 电气隐患防护的规定》(GB/T 21414-2008)的修订 。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电气装置和设备的设计及制造中的电气隐患防护要求 , 适用于轨道机车车辆、由外部供电的公路运输车辆(如电车)、磁悬浮车辆及上述机车车辆上的设备 。与GB/T 21414-2008相比 , 本标准增加了保护连接通道电阻值的计算要求、对轴承的附加技术要求等;修改了直接接触防护的总体要求、绝缘防护、电压Ⅰ级~Ⅲ级的保留间距、电压Ⅳ级的封闭电气操作区域的防护及保留间距、Ⅰ级电压(ELV)的防护等技术要求 , 间接接触防护的等电位连接、主保护连接 , 功率电路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完善了机车车辆电气隐患防护的方法和措施 , 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正常使用或发生故障时 , 对防止人员受到伤害起到重要作用 。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电工器件 通用规则》(GB/T 21413.2-2021)是对《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电工器件 通用规则》(GB/T 21413.2-2008)的修订 。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主电路、辅助电路、控制电路和指示电路中安装的电工器件的通用规则 , 适用于机车车辆上的电工器件 。与GB/T 21413.2-2008相比 , 本标准增加了爬电距离要求 , 电路电阻、额定接通和分断能力测试方法;修改了操作过电压、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要求 , 温升验证、耐受冲击和振动、临界电流范围、气候等试验方法 。电工器件是机车车辆电气系统的重要部件 , 本标准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工器件的基础性、通用性要求 。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 25119-2021)是对《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 25119-2010)的修订 。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电子装置的使用、设计、制造和试验要求 , 以及装置耐久可靠所需具备的软、硬件基本要求 , 适用于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控制、调节、保护、诊断、供电等用途的电子装置 。与GB/T 25119-2010相比 , 本标准增加了环境温度、电源电压波动技术要求 , 修改了低温、高温和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本标准完善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的使用环境条件、电气要求和试验方法 , 为保障机车车辆电气控制系统的使用、安全、可靠性提供了技术基础 。
《轨道交通 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 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GB/T 28808-2021)是对《轨道交通 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 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GB/T 28808-2012)的修订 。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控制和防护应用中使用的可编程电子系统软件开发的技术要求 , 适用于轨道交通中任何有(和隐含有)安全性的领域的软件 , 以及软件与软件所在系统之间的交互 。与GB/T 28808-2012相比 , 本标准增加了软件部署、软件维护、软件测试、软件角色关键能力的技术要求 , 修改了软件管理和组织的独立性要求、软件开发输出文档控制要求 。本标准完善了软件安全完整性等级相关的组织框架、体系、措施、生命周期等技术内容 , 可有力促进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处理系统的软件开发和安全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