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小米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3月25日消息 ,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开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公司”)与员工何某相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 , 小米公司需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法院认为 , 依据法律规定 , 即便何某不能胜任工作 , 小米公司亦应对何某进行培训或者调岗 , 经培训或调岗后 , 如何某仍不能胜任工作 , 小米公司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绩效改进计划》不属于培训 , 小米公司在未对何某进行培训、调岗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 构成违法解除 , 故判决小米公司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该民事判决书显示 , 何某于2019年5月27日入职小米公司 , 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 。
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 , 属于不能胜任工作 , 何某签订了其公司制定的《绩效改进计划》 , 实为对何某进行的培训 , 其中约定何某的具体改进目标和衡量标准 。经评测 , 何某此次改进计划反馈分数低于最低要求 , 应视为其不能胜任工作 。小米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通过微信形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 , 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 , 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 , 小米公司认为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属合法 。
【小米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二审维持一审原判】何某认可存在两次绩效考核 , 但主张小米公司仅向其明示了最终分数 , 未告知其具体的考核标准及考核过程 , 故其并非不能胜任工作 。小米公司有意将其劝退 , 公司人事于2020年11月4日通过微信告知其绩效改进结果不达标 , 属于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 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并向其邮寄解除协议 。但实际并未收到小米公司邮寄的文件 , 故认为劳动合同并未解除 , 劳动关系系存续状态 , 小米公司应与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文|《财经天下》周刊郑浩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