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涉黑案:儿子犯罪,母亲“一路相随”

检察日报9月22日消息 , 2020年4月10日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对谭旭等人涉黑一案作出终审裁定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此前 ,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谭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伤害罪等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二个月至三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近日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采纳郴州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 对郴州市首例洗钱抗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曾玉犯洗钱罪、妨害作证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 并处罚金160万元 。此前 , 一审法院以洗钱罪、妨害作证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曾玉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80万元 。
至此 , 这两起案件告一段落 , 判决均已生效 。然而 , 很多人并不知道 , 这两起案件中的主犯是一对母子 。儿子涉黑犯罪 , 母亲“一路相随” , 如此母子亲情 , 到底是谁害了谁?
【湖南郴州一涉黑案:儿子犯罪,母亲“一路相随”】百般宠溺
儿子长成“黑老大”
1986年出生的谭旭自幼父母离婚 , 母亲曾玉因此觉得亏欠了谭旭 , 对儿子一味偏袒纵容 , 百般宠溺 , 养成了谭旭易怒暴虐的性格 。读初中时 , 谭旭喜欢上“古惑仔”系列电影 , 初中还没毕业便开始混社会 , 与苏天、刘成等人“歃血为盟” , 在郴州城区持械聚众斗殴 , 多次结伙抢劫 , 还参与非法拘禁、强奸、强制猥亵等罪行 。2004年9月 , 谭旭等人被抓获 , 后被法院判刑 。
2012年9月 , 谭旭第一次刑满释放后 , 曾玉依然没有对其严加管教 , 纵容他跟闲散人员混迹社会 。2013年至2016年间 , 谭旭纠集牢朋狱友 , 从事开设赌场、在赌场放高利贷、帮人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1月 , 谭旭因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再次被法院判刑 。
这一次 , 当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时 , 曾玉非但不教育儿子 , 还到处找人替儿子作伪证 , 干扰司法办案 。
第二次出狱后 , 谭旭重操旧业 , 以“友情岁月寄卖行”为据点 , 继续纠集牢朋狱友 , 扩大发展成员 , 逐渐构建了一个组织结构严密、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 , 继续干着为非作歹的勾当 。2018年10月 , 公安机关陆续将以谭旭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十余名主要成员抓捕归案 。
郴州市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办案力量成立了专案组 , 依法提前介入案件 , 全面审查案件材料 , 补强完善证据 , 形成了1500余页8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700余页40多万字的出庭预案 , 仅移送法院的案卷材料和证据就多达139册 。
2019年12月17日 , 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对被告人谭旭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4天庭审 , 认定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 , 并当庭宣判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谭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伤害罪 , 抢劫罪 , 聚众斗殴罪等13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9名被告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二个月至三年一个月不等刑罚 。对谭旭等20人通过违法犯罪及其他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孳息 , 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作出后 , 被告人谭旭等人不服 , 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