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郭刚堂儿子的养父母,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四 )


如果养父母在收养登记办理期间弄虚作假,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田宁宁表示,若郭新振的养父母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办理收养登记,情节严重的,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较轻的,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受到行政处罚 。
若郭新振的养父母串通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办理收养登记,属于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而郭新振的养父母根据情节有可能构成该罪的共犯 。
但是,田宁宁强调,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不同,上述两罪并不属于“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的情况,应受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与追诉时效的限制 。
“若结合时间条件来看,由于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即便确有上述行为并且情节严重,郭新振的养父母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对郭刚堂儿子的养父母,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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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宁表示,上述结论均为基于假设情况的分析,具体案件情况与法律上的定性,还得以公安机关确定的结果为准 。
截至本文发稿时,公安机关暂未公布郭新振养父母情况与郭新振如何被收养的具体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