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涓:要将对平台内部合规管理的监管放在首位( 二 )


现在有些学者批评说监管者不理解数字时代的垄断问题 , 不过在我观察的范围内 , 监管者还没有如此轻率地说由于平台太大了 , 所以我要打击你 , 真正处罚的时候还是讲究专业性的 。当然有许多值得讨论的新问题 , 例如平台易于跨界经营和消费者易于多平台转换 , 就使没有同业竞争者并不等于没有竞争者 。
江小涓:要将对平台内部合规管理的监管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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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的治理
这里讲的数字社会 , 是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并列的一种划时代的社会形态 。数字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 , 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新的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的规则 。比如大数据和算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每个人可以得到什么信息(智能推送)和获得什么资源(例如网络银行用算法决定谁能获得贷款) 。数字技术还可以为早期的其它交易规则增效 。比如市场信誉用于增进交易 , 但以前这种信誉都是局部的 , 骗子可以一处一处行骗走遍全国 。但是现在互联网平台 , 一处失信则处处难行 。这对整个社会秩序的改变有重要影响 。
从监管角度看 , 平台监管肯定是数字社会监管的重点 , 但确实面对许多难题:
一是大而管不了 。一些消费者日常使用的大平台 , 出了问题肯定不能一关了之 , 有问题要整改但不应停运 。
二是快而跟不上 。平台上的商户、商品和服务数量巨大 , 以百万、千万计 , 而且更新极快 , 外在监管力量完全跟不上 。
三是深而看不透 。大平台都是上千项多层次投资项目及其它利益关联 , 不细查深查不易看透看准 。
四是新而看不懂 。不同平台商业模式不同 , 相似平台也有很大差异 , 视频平台B站、抖音、快手还有小红书 , 经营模式有挺大差别 , 而且各自都在持续创新 , 外部监管者看明白理解到位很不容易 。
面对这样的格局 , 数字平台怎么治理呢?除了政府继续加强和改善监管外 , 平台自治是基础是首要 , 一定要强调自治 , 没有这个基础 , 平台之外的监管者没有办法应对平台治理这个难题 。
平台在过去监管宽松的环境中已经运行了20多年 。没有政府管理为其赋信 , 消费者怎么敢买东西?平台只有走 自我管理这条路 。即使现在政府严加看管 , 但规模巨大和海量高频交易 , 政府的监管能力实际上远远不足 。平台每天要处理的纠纷和问题非常多 , 一旦处置迟缓 , 对平台的影响非常大 , 客户直线往下掉 , 舆情发酵就会产生很大影响 ,所以平台只要存在一天 , 就必须承担起协调和监管的职能 。
平台的自我治理重点是平台生存所需要的 , 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纠纷处理、交易信用维护、价值观导向正确等 。之所以能够有效自治 , 还是靠技术能力 。99%的商品和内容审核都是靠智能算法 , 有没有侵权 , 有没有黄暴赌毒等 , 人工复核只能是极少数 。总之 , 在政府监管之外之前 , 这么多年中国各类平台还算有序运转 , 还能成长发展 , 靠的是自治为主的秩序维护 。
对行政监管的思考
回顾平台发展史 , 思考这几年监管中的成效与问题 , 我们认为今后对平台的监管 , 仍然要将平台自治水平的提升放在首位 , 换句规范的表述 , 就是要将对平台内部合规管理的监管放在首位 。政府要给平台提要求 , 说清楚平台要自我管理好哪些问题 , 平台要能够向政府向社会明示其内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并接受监管 。关于平台合规管理问题 , 国际上有成熟的做法 , 是不是建立了一个保护消费者的合规管理体系 , 是不是有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合规管理体系 , 而且有ISO体系中的评价标准 。当然 , 政府必须严格监管平台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 这是政府在数字时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平稳运转的重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