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83人作弊!

4月18日,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公布今年省考违纪情况 。通报名单显示,有73名考生存在考试违纪行为,具体考试违纪行为有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行为 。另外,10名考生答卷被认定为答卷雷同 。目前,83名作弊考生已被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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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考83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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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研究生两次跨省替考!高考作弊案组织者、“枪手”、家长均获刑
2月19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则涉及组织作弊罪的刑事判决书,引起关注 。
已公开的判决书显示,陕西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高考作弊案作出终审判决,组织者、“枪手”、考生家长均获刑 。
事件回顾
为“保上本”组织高考作弊
2017年底至2018年初,李某英分别与陈某莲、张某仙商议,将在山东省菏泽市上高中并拟于2018年参加高考的陈某莲的儿子逯某甲、张某仙的儿子张某甲的户口迁往西藏,便于高考录取 。随后陈某莲、张某仙便通过李某英联系,分别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购买了房产,并分别将逯某甲和张某甲的户口迁至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并办理了身份证件 。2018年上半年,逯某甲、张某甲分别在西藏自治区报名参加高考,考点为西藏民族大学考区附属中学考点 。
为确保逯某甲、张某甲能够考上本科院校,2018年4月,李某英分别向陈某莲、张某仙提议,找人代替考试,陈某莲、张某仙表示同意 。2017年9月至2018年高考前,张某仙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方式给付李某英7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办理在西藏购房、迁移户口等事宜,10万元用于办理代替考试事宜 。
随后李某英将代替考试一事委托给李某帅办理 。李某帅与正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校读研究生的刘某联系,承诺考上“一本”给付报酬4万元、考上“二本”给付报酬3万元,刘某答应了 。李某帅遂向刘某转账5000元作为定金,后李某帅让刘某再找一名代替考试人员,并再次向刘某转账5000元作为定金,刘某便与其同学姚某联系,共同代替他人考试,姚某予以答应 。2018年5月1日,刘某向姚某转账5000元作为预付定金 。
2018年6月初,李某英、张某仙及其儿子张某甲、陈某莲及其儿子逯某甲来到咸阳市,张某甲、逯某甲分别领取了准考证、进行了体检,张某仙、陈某莲分别将张某甲、逯某甲的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交给李某英 。2018年6月3日,在李某帅的具体安排下,刘某、姚某分别来到咸阳市准备替考,同时李某帅安排该公司员工郝某国、王某驾车来到咸阳市负责接待刘某、姚某,安排食宿,并入住咸阳市某酒店,监督、保障替考活动进行,考试前李某英将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交给郝某国,由郝某国在考试前交给刘某、姚某 。
6月7日至8日,在郝某国、王某的陪同下,刘某、姚某分别在咸阳市渭城区西藏民族大学考区XX号考场、XX号考场代替考生张某甲、逯某甲参加了高考考试 。考试结束后,经李某帅同意,郝权国给付刘某4000元,刘某将二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交给郝某国,郝某国、王某将上述证件交给李某英 。随后,李某帅给付刘某报酬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