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米家 mijia”商标被驳回 只能分开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 , 小米申请“米家 mijia”商标被两次驳回 。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 判决书显示 , 小米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 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4236号行政判决 , 向法院提起上诉 。
小米“米家 mijia”商标被驳回 只能分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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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后认为 , 诉争商标“米家mijia”与引证商标均含有“米家” , 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 , 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其他含义及特征 , 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小米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 , 均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小米“米家 mijia”商标被驳回 只能分开用】来源:中关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