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通报16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 二 )


1、对第一作者戚德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副主任医师职称资格;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罚款5000元 。
2、对通讯作者于风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取消其2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2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2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
3、其他作者王明明: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职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给予王明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
五、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医院第一作者徐建、赵志娟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Ras-ERK1/2signaling participates in the progression of ?gastric cancer through repressing Aurora-B-mediated H1.4 phoshorylation at Ser27”
经查,系存在论文买卖的学术不端行为,且投稿前未按规范程序获得所有作者知情通知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徐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罚款5000元 。
2、对通讯作者赵志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
3、对其他作者田峰、陈兴田、刘兆霞、武传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通报批评 。
六、山东省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孙树伦为通讯作者,于雪、王玉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eniposide plays anti-tumor effects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224 in HepG2 and Huh7 cell lines”
经查,系存在论文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孙树伦、第一作者于雪及并列第一作者王玉作出如下处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五年内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取消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取消五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撤稿 。
七、山东省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曲曼青为通讯作者、张喜军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ngelica polysaccharide alleviates oxidative response damage in HaCaT cells through up-regulation of miR-126”
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张喜军、通讯作者曲曼青: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立即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取消五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五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