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通报16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 三 )


2、对第二作者薛红、第三作者周萍、第四作者刘丽、第五作者于晶、第六作者代朋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一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一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
八、山东省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王海静为通讯作者、邹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Euxanthone Inhibits Glycolysis and Triggers Mitochondria-Mediated Apoptosis by Targeting Hexokinase 2 in Epithelial Ovarian Cancer”
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国家卫健委通报16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1、对第一作者邹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立即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收回科研奖励,取消五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五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取消由此获得的副高级职称 。
2、对通讯作者王海静: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立即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取消五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五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
3、对第二作者王亚梅、第五作者郑文建、第六作者高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一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一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
4、对第三作者刘明娣: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一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一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取消中级职称 。
九、山东省青岛市中心医院黎英豪为通讯作者,杨孝良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Baicalein restrain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human malignant melanoma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colon cancer associated transcript-1”
经查,系存在篡改实验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黎英豪: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追回文章奖励并要求其主动向杂志社撤回文章,取消其五年申报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称晋升资格 。
2、对第一作者杨孝良: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其五年申报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称晋升资格 。
3、对第二作者姜津杰、第三作者张春艳: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其二年申报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称晋升资格 。
十、河南省人民医院杨志刚为通讯作者、李晓亮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ilence of MEG3 intensifies lipopolysaccharide-stimulated damage of human lung cells through modulating miR-4262”
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李晓亮: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5年,取消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或暂停招收研究生5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5年,撤稿 。
2、对通讯作者杨志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
十一、河南省人民医院崔淑娴为通讯作者、李玲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Baicalin relieves TNF-alpha-evoked injury in human aortic endothelial cells by up-regulation of miR-145”
经查,系存在第三方机构提供实验图片和实验数据(买卖数据)并代为投稿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李玲: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5年,取消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或暂停招收研究生5年,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5年,撤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