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元宇宙概念公司收关注函 信披合规性引关注( 二 )


“一些蹭热点的个股,短期容易受到市场资金追捧 。可一旦市场风向转变,其股价大幅下跌也往往难以避免 。”孙宇林说 。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披露违规引来市场人士关注,而这似乎已有前车之鉴 。
某上市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曾披露着手元宇宙方向工作 。此后在回应监管关注函时,该公司认为相关产品处于探索阶段,产品研发及落地存不确定性,可能存在相关技术不成熟、产品无法落地等风险 。
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咨询时“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近期元宇宙概念火热,上市公司应在披露元宇宙相关业务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法定方式发布公告,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证券日报》采访人员表示 。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本报采访人员表示,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平台、战略协议公告等信息披露需要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公平的披露相关信息,避免自愿性及选择性披露信息操纵股票价格 。在披露信息的过程中需要保证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并按相应披露信息流程进行操作 。
高培杰律师提醒投资者,“目前元宇宙仍处于概念阶段,后续变数太大,有些公开信息真伪难辨 。此外,个别股票异动可能还存在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投资者务必擦亮眼睛,谨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