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明星入企当"官"?"曲线代言"亟需干预

本文转自: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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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明星入企当"官"?"曲线代言"亟需干预】“首席产品体验官”“首席推荐官”“首席明星见证官”“首席创意官”……近年来 , 越来越多的明星艺人入职企业 , 职位名头五花八门 。其中 , 以“首席xx官”最为常见 , 这些“官衔”大多为虚职 。业内人士指出 , 此举意在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 但这种“曲线代言”的行为 , 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 应该规范 。(2月18日《工人日报》)
明星艺人入职企业当“官” , 显然不可能是打卡上班 , 而是以“首席xx官”的身份“曲线代言” 。明星代言 , 是一件公众熟知的现象 。明星以自身的影响力制造广告效应 , 可以获得理想的回报 , 企业或品牌能获得更广泛的推广 , 消费者也能通过明星代言及时了解相应的商品和服务 。可近年来 , 明星艺人因代言“翻车” ,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情形屡见不鲜 , 他们通过入职企业变相代言 , 规避约束 , 打法律的“擦边球” , 必须引起关注 。
明星艺人代言 , 通常分为全职型、兼职型、入职型三种 。但无论是哪种类型 , 明星艺人被公众熟知的身份并没有变 。明星不在广告中标明身份 , 公众仍可以识别和辨明 , 就属于以自己的形象和独立人格进行广告代言 。根据规定 , 明星代言存在虚假广告 , 将被禁止代言3年 ,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赔偿民事责任 。目前 , 明星入企后担任所谓的“首席产品体验官”“首席推荐官”“首席明星见证官”“首席创意官”等 , 其实是遮掩原有的明星艺人身份 , 行广告代言之实 , 以此规避明星代言问题与法律责任风险 。
对明星艺人入企当“官”行为 , 上海、浙江等地严格界定 , 为明星艺人提了个醒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中对代言人进行了进一步界定 。其中明确 , 知名文艺工作者、知名体育工作者、专家学者、“网红”等明星艺人、社会名人等 , 因其具有高度身份可识别性 , 虽然广告中未标明身份 , 但公众通过其形象即可辨明其身份的 , 属于以自己的形象 , 利用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广告代言 。即使是以不为公众所熟知的其他身份 , 如“××体验官”等进行推荐、证明 , 也不能改变广告代言人的身份特征 。2021年11月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 , 针对明星代言活动中刷脸拿钱“一锤子买卖”的现象 , 强调明星应当跟踪关注代言企业和商品服务情况 , 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出现问题时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查 , 并依法担责 。
然而 , 上海、浙江等地的做法毕竟是有地域性规定的 , 明星换个地方“曲线代言” , 游离于法律规定之外的现象仍难以避免 。因此 , 其他省份应当学习借鉴上海、浙江等地的做法 , 出台相关的合规指引 , 细化明星艺人广告代言要求 , 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 , 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 。将明星艺人入企代言行为收纳法律与制度的笼子 , 使其承担连带责任 , 让明星入企当“官”现象得到收敛 ,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