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信息保护、共享开放都将有法可依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二 )


《草案》还提出了重庆大数据发展应用的总体要求 , 明确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重点发展方向 , 并对重点应用场景和互联网平台建设作出规定 。在数字社会建设领域对智慧便捷公共服务、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
其中 , 《草案》提出 , 本市推进以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为载体的“一卡一码”集成应用 , 在政务服务、卫生健康、疫情防控、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信用服务、金融服务、财政补贴等领域推行“一卡通用、一码通行” 。
数据将在这些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草案》提到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据生产要素作用充分发挥 , 支持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 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 提高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 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
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 , 推动构建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 , 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政务、智慧司法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培育等方式 , 支持建设面向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的互联网平台 , 利用互联网平台推动数据融合共享和优化配置 , 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激励机制 , 支持互联网平台龙头企业开放数据、平台、算力等资源 , 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 , 培育协同共生的数字产业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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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重庆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