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6月3日,资本邦了解到,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信安全”)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实控人、股权转让、员工持股平台、核心技术先进性、市场地位、共有专利、销售模式、行业监管及经营资质、日常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实控人涉诉等共计33个问题 。
关于发行人与亚信科技、趋势科技的关系,根据公开资料:(1)2015年9月,亚信科技收购趋势科技在中国的全部业务,包括核心技术及著作权100多项,同时建立独立安全技术公司亚信安全,将亚信科技原有的通信安全技术与趋势科技云安全、大数据安全技术相结合,原趋势科技中国安全及技术服务业务的全部核心研发与技术人员将整体并入亚信安全 。(2)2015年底之前,亚信科技主要通过亚信成都从事网络安全业务,2015年底将亚信成都出售给亚信开曼 。亚信成都现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田溯宁为亚信科技的联合创始人,亚信科技的单一最大股东为SKIPPERINVESTMENTLIMITED 。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全面、客观、准确披露发行人前身与亚信科技历史沿革中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实际控制人、主要资产来源、人员、底层技术及知识产权、商标商号、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关系)及发行人前身的设立背景,亚信安全有限成立之初的实际控制人、是否与亚信科技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 。
同时要求发行人说明:(1)亚信科技剥离网络安全业务、采用红筹架构成立亚信安全有限的背景,发行人前身的主要资产、业务、技术及人员是否来自亚信科技、趋势科技,成都亚信转移至发行人体内的具体过程,上述资产剥离过程是否履行决策程序、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2)结合相关协议内容说明发行人的技术起源是否依赖于亚信科技及趋势科技的底层技术、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如存在技术授权协议,要求说明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关文件;(3)亚信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是否仍有网络安全等类似业务或技术、是否与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相关资产剥离及业务分割是否清晰,如亚信科技从事网络安全业务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亚信安全有限的控制权转移至田溯宁的背景,结合收购之前亚信安全有限的实际经营情况、主要资产负债及财务指标、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进一步分析收购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5)发行人是否使用亚信科技的商标权商号、是否利用亚信科技的商标商号获取客户、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如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商号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商标权是否清晰、完整,(6)说明发行人前身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中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结合发行人亚信科技和趋势科技的关系,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 。
亚信安全回应称,1993年,田溯宁及丁健等在美国设立AsiaInfoHoldings;2000年,AsiaInfoHoldings成为首批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高科技企业;2014年,中信资本(CITICCapital)旗下的基金邀请AsiaInfoHoldings联合创始人田溯宁完成AsiaInfoHoldings的私有化并从纳斯达克退市 。退市后,SkipperHoldingsLimited(AsiaInfoHoldings的间接控股股东)进行新的战略规划部署,对AsiaInfoHoldings业务和产品线进行了梳理,将成熟业务、成长性业务和创新业务进行分拆,并针对不同业务板块成立了不同的事业群,以针对细分客户需求做出敏捷反应,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 。其中从事网络安全业务的板块为“网络安全事业群” 。
基于上述业务分拆,SkipperHoldingsLimited相应调整了法律架构,在其子公司SkipperLimited下逐层设立了亚信开曼、亚信BVI和亚信香港,并由亚信香港于2014年11月25日设立了亚信安全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