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既非狸猫,也非太子”:两万字对话鲁南制药“狸猫换太子”“主角”王建平(15)


我理解家族信托的委托人一定是一个个人 , 自然人 , 不是一家公司 。所以 , 大家都误会了 , 先说是“赵氏信托” , 然后再说是我们违背了赵家的委托 , 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
《等深线》:你有律师背景 , 又是当事人 , 你怎么看“赵氏信托”的性质?
王建平:借用所谓的“赵氏信托”问题 , 有人在网上攻击我 , 说我是为了达到控制、占有和侵吞赵志全先生的股权 , 利用了他对我的信任 , 设了一个圈套 , 编造了一个故事 , 欺骗赵志全先生上了当 。究竟谁说的是事实 , 你们自己判断 。
我只想提醒两点 。第一 , 假如我设了一个圈套欺骗赵志全先生 , 他是一位很精明的企业家 , 他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 , 涉及到几十亿元的资产 , 他是不会这么容易上当 。第二 , 安德森这时仍然为鲁南制药集团代持鲁南制药集团外资股 , 只要《委托持股协议》没有解除和终止 , 并把股权实质性地交给安德森 , 安德森就是一个空壳公司 , 没有任何资产 , 我通过欺骗手段得到一个空壳公司没有任何意义 。
而要解除委托持股协议 , 把鲁南制药集团外资股变成安德森实质拥有的资产 , 需要得到鲁南制药集团董事会的批准 , 凯伦实业和安德森自己没有出一分钱收购鲁南制药集团外资股 , 鲁南制药集团不可能同意魏新民控制的安德森真正获得鲁南制药集团的外资股 , 将其变成王家的财产 。
2011年7月19日 , 凯伦新时代与魏新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由魏新民受让凯伦新时代持有的全部安德森股权 , 作价两万美元 (实际上魏新民没有支付任何对价) 。同时 , 凯伦新时代与魏新民签订信托协议 , 约定凯伦新时代委托魏新民持有安德森公司的全部股权 , 并约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为凯伦新时代 。
这个信托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 ,  设立这个信托的委托人是一家公司 , 即凯伦新时代公司 , 而不是一个自然人 。第二 , 这个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一家公司 , 即凯伦新时代公司 。第三 , 这个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家公司 , 即凯伦新时代公司 。第四 , 这是一个可撤销的信托 , 意味着对信托财产的最终控制权仍然在委托人即凯伦新时代手中 。
网上有许多评论说这个信托是一个家族信托 , 即所谓的“赵氏信托” 。我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对的 。应该把它称为“凯伦新时代信托” 。这个信托是一个商业信托而不是家族信托 。构成家族信托的设立前提条件是委托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 , 而不是一家公司 。
另外 , 这个协议约定的受托人管理的财产不仅包括安德森的全部股权 , 而且写明穿透后安德森包括了安德森持有的鲁南制药集团的外资股、山东新时代药业、鲁南厚普制药、鲁南贝特制药、鲁南新时代生物技术的外资股 。也就是说这个信托协议的标的财产和委托持股协议约定的标的财产是完全重合的 。
这意味着 , 依照这两个协议约定的财产的最终所有人必须是同一人(公司) , 否则 , 这两个协议就会发生冲突 。魏新民当时的理解(当然也是我的理解)是 , 鲁南制药集团的外资股实际上最终是由鲁南制药集团持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