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既非狸猫,也非太子”:两万字对话鲁南制药“狸猫换太子”“主角”王建平( 五 )


这样下来 , 由赵志全直接持有安德森股权这条路也不行了 , 所以又回到原来的方案 。区别在于不再是鲁南制药出面设立 , 而是由赵志全先生出面代表鲁南制药设立凯伦新时代 。所以 , 包括鲁南制药提供的证据 , 包括我们的意见 , 凯伦新时代是由赵志全先生代表鲁南来设立的 。
《等深线》:当时 , 由赵志全代表鲁南制药来设立凯伦新时代 , 公司有相关的文件吗?比如董事会或经理会的一些批准?
王建平:我们这边没有看到文件 。
《等深线》:公司内部走流程了吗?
王建平:你指的是批准赵志全先生代表鲁南制药设立凯伦新时代的董事会决议吗?我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 。我们没有参与 。我顺便说一句 , 凯伦新时代这个公司 , 其实是我们的律师帮他设立的 , 我们有一个专门做境外业务的律师 , 叫Peter Chen , 他与赵志全先生单就这项服务有一个协议 。因为我们内部立案是很严格的 , 委托人是谁 , 就得写是谁 。因为是赵志全先生出面设立 , 这个协议就得跟赵志全先生签 。但凯伦新时代公司设立完成后金杜对赵志全先生的服务就结束了 。
我们看到了王步强在法庭上做证时提供了一封邮件 , 是王步强写给陈律师的 , 里面提到赵志全先生在设立凯伦新时代时 , 提到了他的鲁南制药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设立 , 如果是他个人的 , 就没有必要提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鲁南制药是把这封邮件作为他当时代持的一个证据 。(注:此处有追问:律师费是谁付的?王建平回答:这个我不清楚 , 我不是承办设立凯伦新时代公司业务的律师 , 有关的财务记录已经封存 , 我查不到 。)
我们一直认为凯伦新时代属于鲁南制药还有一个证据 , 即后期鲁南制药下属企业鲁南贝特曾经与金杜签署了一个协议 , 负责维护它在境外两家关联公司的年检等事宜 , 这两家公司 , 一个安德森公司 , 一个凯伦新时代 。那如果凯伦新时代不属于鲁南制药的话 , 金杜与鲁南制药签署的协议中为什么要把它放进来 , 应该是赵志全自己找个律师来维护这个公司才对 。
《等深线》:这是哪一年的协议?有证据吗?
王建平:我们是有书面证据的 。这个协议是2012年11月30日签署的 。当时鲁南制药集团指定鲁南贝特与金杜签署了一个法律服务协议 , 服务的内容是代甲方聘请相关代理机构负责境外年检、变更等维护事宜 , 负责在甲方与代理机构之间进行沟通、协调、保管、整理并协助准备相关文件、代甲方支付境外公司年检变更出具相关证明等产生的费用 。协议中的两家关联公司指的是安德森和凯伦新时代 。
《等深线》:这是否意味着 , 到2012年的时候 , 这种代持关系还是很明确的?
王建平:如果是赵志全先生个人的公司 , 那为什么要写在金杜与鲁南制药的协议里?为什么要由鲁南制药支付这些服务费用呢?应该是赵志全先生个人来付才对啊 。当时如果赵志全先生提出来 , 凯伦新时代是他个人的 , 那么我一定也会立刻提出来 , 凯伦新时代签署在金杜与鲁南的协议里是不合适的 。
《等深线》:这个证据你们有没有提交给BVI的法庭呢?
王建平:提交了 。境外法院没有采信 。后面可以单独解释一下 。
是谁支付了2100万外资股权的购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