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李佳琦,是垄断吗?

薇娅李佳琦和欧莱雅的中场战事 , 在品牌和主播互相薅了几天头发之后 , 以前者发放200元无门槛券的方式 , 暂时偃旗息鼓 。
说实话这件事情我不想写了 , 毕竟都十几天过去了 , 但时事解读也是我们的职责 , 所以上来和大伙唠两句 。
薇娅李佳琦,是垄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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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尝试提出一个“好问题”:
直播带货 , 大主播要求全年最低价 , 是否涉及垄断?
一直以来 , 直播带货行业都有一个巨大的矛盾 , 这个矛盾是这个行业诞生之初就原生的一个结构性矛盾 。
随着时间推移 , 这个矛盾只会越来越大 , 直到成为各方不可承受之重 。
前期双方因为增量 , 还会保持表面的和平 , 但到了后面的存量时代 , 彼此都想对利益进行重新分配 , 这个微妙的平衡就必然被打破 。
对于直播带货来说 , 这个矛盾就是:
商家绝不能丢掉品牌力 , 主播必然要夺取定价权 。
接着问题就来了 。
直播带货的形式是电视购物 , 但核心本质是团购 , 是大主播“挟8位数粉丝以令品牌”:
你必须给我全年最低价 , 还要签订保价合同 , 一旦违反就要赔偿巨额违约金 。
在直播带货的初期 , 水大鱼大 , 所有人一起公平竞争 , 主播真金白银地赚了 , 商家卖了更多产品也赚了 , 消费者用更低的价格买了产品 , 还是赚了 。
模式创新 , 行业繁荣 , 是大好事 。
但随着行业向纵深发展 , 直播带货迅速出现了其他行业非常罕见的寡头效应 。
而这个罪魁祸首 , 又是定价权 。
当最大的头部主播坐拥8位数粉丝 , 已经积累了对其他中小主播巨大的先发优势后 , 还要强制品牌给他们提供“排他性”的全年最低价 。
那么对于广大中小主播来说 , 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就变成了:
我流量比头部小 , 卖得还比头部贵 。
请问 , 我们怎么可能还有任何机会和头部主播竞争?
当头部主播承包了行业内绝大部分流量与资源 , 其他从业者失去了公平竞争的空间 , 强者恒强 , 行业又如何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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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 , 经济日报一篇《操纵价格的垄断行为是市场秩序之大害》 , 我朋友圈里很多人转发 。
我摘录其中一小段:有些企业涉嫌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实施排除、妨碍竞争的垄断行为 , 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我国法律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 。实施垄断行为 , 必将受严惩 。
经济日报这篇时评的理论依据 , 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排除、限制竞争 。
而在今年5月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牛集团进行反垄断调查时 , 官方公告也写得很清楚 , 是因为“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
而我国《反垄断法》所说的“交易相对人” , 既可以是经营者 , 消费者 , 也可以是经销商等商品转售者 。
三相对照 , 大伙细想一下 , 大主播强制品牌提供“全年最低价” , 是否符合反垄断法的相关定性描述?
我认为是符合的 。
在“全年最低价”这个极为强势的硬性要求之下 , 过去“三方受益”的局面 , 正在被打破 。